:: 本网主要律师 ::
 ::点击排行::

·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
·离婚夫妻财产的分配问题
·离婚财产分割三大焦点
·离婚后的孩子问题
·能否要求变更抚养关系?
·如何查找相关人的财产
·做夫妻还是做情人(图)
·管住他,能保住婚姻吗
·如何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
·离婚案件中的调查取证
·有关赡养的几个认识误区 
·亲子鉴定能否强制
·怎样理解家庭暴力?
·受伤的女人为何不说话
·如何区分共同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
·房屋付款凭证是分割依据

 

您的位置: 首页 >> 律师支招>>
离婚案件中的调查取证
阅读选项: 自动滚屏[左键停止]
作者:雷国亚律师汇编  来源:  阅读:

如果要做诉讼,从取证主体来说,有两类:

1、当事人自己取证。

通常情况下,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。自己想要什么,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。比如,自己想要分得房产,就得举出房产证;自己想要存款,就得举出存折。

自己取证要注意,合法的程序和手段保证证据有效的基础。有时,即使事实是真实的,由于取证的手段或者程序不合法,该证据就是无效证据,不会被法院采纳。比如,在其他私人空间偷拍的照片,因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而成为非法证据。

2、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。

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、或者根据一些行业、部门的规定,当事人不能自己去取证,比如银行存款,当事人自己不能查对方的存款,或者不知道对方是否有存款,根据规定,就只能在起诉后,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向相关的机构查询了。

】【关闭窗口
设为主页  |  收藏本站 | 友情链接 | 联盟网站